中商汽车 2017-05-11 12:02
上汽奥迪事件又起波澜, 是否只设“一个销售公司”再起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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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奥迪经销商联会(以下简称CADA)致函称,德国奥迪不再承认3月28号口头达成的共识。

风波再起。5月10日,奥迪经销商联会(以下简称CADA)致函称,德国奥迪不再承认3月28号口头达成的共识——“2022年实现90万辆后,第三方(上汽奥迪)在华生产的奥迪车辆方开始销售”,以及“未来方向是一个销售公司,由其定义网络标准,现有的一汽奥迪经销商都将无条件获得销售第三方产品的授权。”


此后,从德国奥迪方面一位人士那里得到的信息则是:“德方从未同意过’一个销售公司’,这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到底是不再承认,还是从未同意?


所谓“一个销售公司”是指一汽奥迪与上汽奥迪并网销售,成立“一汽-上汽-奥迪销售公司”。


“3.28之后,各方已经开始具体细节的讨论,”上述奥迪人士向中商汽车透露,“两个合作伙伴的策略被各方充分接受,也不再以销量为前提条件。”同时他透露,3.28会议以来,经销商的补偿已经得到各方共识,“具体数值不便透露”。同时对远期的盈利目标也进行了确认,“已克服了一大部分障碍。”


那么“一汽-上汽-奥迪销售公司”又缘起何处呢?


CADA致函中表示,虽然一汽大众奥迪经销商未来可以参与新渠道申请,但是厂家多头授权、多头管理将使经销商面临多份商务政策和授权合同标准,以及重复投资等问题,将对保障经销商盈利能力,有序发展奥迪在华网络造成损害和管理弊端。


“一汽-上汽-奥迪销售公司”是否是一个高效简洁的解决方案?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管理层面,“外资、央企、地方国企三个风格迥异,资产所有权结构完全不同的合作方,要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几乎是不可能的。”“光是股权分配方案就让人头疼。”从法律层面,“‘一个销售公司’回避了原本的合理竞争,可能涉嫌操纵价格,导致谈判各方存在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风险。” 


他认为,此前谈判中,德方已明确表态,现有奥迪经销商投资人要加入上汽奥迪新型的销售服务网络,拥有优先权,这一点经销商并不反对。现在CADA 又以建立

一个三方合资的销售公司作为谈判条件,“拿一个不靠谱的事情来说事儿,显然,这背后另有拿不上台面的原因”。


其实,成立一个三方合资销售公司的可行性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曾有业内资深人士写道:“‘一个销售公司’将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错误……从销售层面来看,如果一汽奥迪和上汽奥迪的利益诉求不同,在产品定价、促销、降价、商务政策上进行协调几乎不可能,缺乏可操作性。”“而从产销层面将造成一对二(‘一个销售公司’对两个生产企业)的局面,协调历来强势的生产企业更难。除非奥迪在销售公司中绝对主导话语权,但那样一汽奥迪和上汽奥迪就真成代工厂了,一汽和上汽都不会答应。”


事实上,旷日持久的谈判已经确实伤害到了德国奥迪、一汽、一汽大众奥迪和一汽大众奥迪经销商的切身利益。今年一季度,奥迪在华销量同比下滑22%,不仅拱手让出了盘踞多年的豪华车头把交椅,且进一步拉大了与奔驰、宝马的差距。4月奥迪在华销售46003辆,同比下滑7%,仍落后于两位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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