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R智驾 2016-12-28 14:59
靴子落地,上汽通用因价格垄断罚款2.01亿元受特朗普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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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执法部门而言,为了避免类似“选择性执法”的指责,应该更加重拳出击,汽车业的垄断不应该一会热一会冷,而应该层层递近,解决中国消费者花着世界上最多的钱却用着最不省心的汽车的现实。

智驾注:靴子终于落地,今天(2016年12月23日)晚上央视报道,今天上海市物价局正式对外发布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价格垄断案处罚决定,对上汽通用公司与其经销商达成垄断协议,限定相关车型最低销售价格的价格垄断行为依法罚款2.01亿元。本文由智驾网专栏作者子不语撰写,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关于对政府相关部门要对一家美资车企进行反垄断年罚,始于大约一个月前,11月26日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进口汽车高层论坛”,彼时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明确表示:“今年年底之前会再对一个企业做出处罚,现在已经在走处罚程序了。”


这之后的12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也对外表示,调查人员发现一家美国车企从2014年开始指示经销商操纵价格,判断这家车企存在垄断行为,将进行处罚,不过当时,张汉东也没有说明这家车企的具体名称和处罚金额。




发改委两位官员相继“吹风”,上汽通用、长安福特与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这三家美系合资汽车企业一时成为舆论猜测的目标。因此前克莱斯勒已经接受过反垄断处罚,于是更多人认为通用可能性最大。

 

由于当时时机与美国新当选总统特朗普与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的一通电话,时机契合,有分析称是对特朗普旨在对中美贸易不满的警告。

 

不过在今天央视发布的信息中,可见上汽通用在相关部门关注的名单中已有时日,并非临时起意。


报道称,经过相关部门历时两年多的调查发现,上汽通用公司上海营销部门通过发布《区域价格通知》、《市场竞争动态》和《价格指导公告》等文件,限定经销商销售凯迪拉克SRX、雪佛兰创酷、别克全新英朗等车型的最低价格,并通过雇佣第三方公司暗访、网上监测等手段,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进行监控。


对不遵守价格限制的经销商,上汽通用通过公示暗访报告、约谈违规经销商等方式要求经销商调整销售价格,通过暂停供给热销车型、发布《违规处罚通告》进行罚款、扣除销售返利等方式对经销商进行处罚。


通过上述手段,上汽通用公司对经销商向消费者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进行了限定,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相关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价格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考虑到在调查过程中上汽通用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主动进行整改等因素,依法责令上汽通用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上一年度涉案产品销售额4%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01亿元。




以“限定经销商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实上这样的处罚依据也面临一些质疑,因为厂商统一经销商价格,在中国各大车企中,这可以说是普遍现象。


正是因为整车厂相对经销商的强势地位,导致了中国近年来此起彼伏的经销商抱团抗争现象。


这其中多次声称即将修改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至今得不是修改关系重大。


正是这一办法的相关条款描述不清,给了车企约束经销商群体的依据,而车家秉持“如果不规定最低售价,新车市场就乱套了”、“如果不限定维修保养的车型,售后市场就乱套了”的原则,对经销商的年销售任务、返点政策正行了严格约束。


宝马、奔驰等对经销商的补贴正是由于在厂商的强势下,经销商们几乎普遍亏损运营。


因而很难想像在中国汽车市场高歌猛进的年代,汽车经销商们普遍面临生存危机。


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8年以来,对汽车和零部件的垄断调查始于2014年8月,先是对12家日本汽车配件企业开出了12.4亿元的反垄断罚单;


同年9月一汽大众因价格垄断被罚2.5亿元;


2015年3月,奔驰因垄断被罚3.6亿元;


2015年9月,东风日产被罚1.2亿元。


今天上汽通用在收到罚单之后,已经是近两年因垄断行为被处罚的第六家整车制造企业。


据透露,汽车业反垄断调查仍将继续,上汽通用不会是最后一家。


有分析指出,2亿元的罚单对于上汽通用相当于让上汽通用白扔了至少7万辆车,也算是下了重手。



不过这笔罚款,相比2015年,通用汽车因延迟召回涉嫌犯罪被美国司法部门发出的12亿美元罚单可谓是小小巫见大巫。彼时美国司法部经过一年多的调查,认定通用汽车公司没能及时披露其生产的汽车存在点火故障,导致至少104人死亡,涉嫌犯罪。


美国政府对于汽车行业一直保持着即扶持又决不允许侵犯消费者利益的态度。 


不过在中国如果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调整,相信上汽通用在交完罚款之后,并不会收回自己的政策。


其一这种现象几乎是所有汽车厂商的标准政策,其二,厂商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如果无法平等对话,这样的处罚事实上没有实质意义。


而政府对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迟迟没有下手打破,推动混品牌经营,也与中国市场上德系车、美系车和日系车占据统治地位有关,在长期的竞争中,德美日的汽车品牌形成了垄断局面,这背后有者对特定品牌的支持。


而在中国配件企业没有成长起来之时,配件企业背后的垄断更甚于汽车厂商的垄断。


从这个角度而言,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在打破汽车垄断上下重手有积极意义。


有消息指《汽车反垄断指南》即将出台,有些令人鼓舞的消息,其中在二手车流通领域,各地方政府垢“限迁政策”将被明令禁止;在售后市场,汽车厂家没有正当理由不应限制配件制造商生产“双标件”的权利(使用可替换非原厂配件);平行进口车可以在国内同品牌任意一家4s店维修和保养。


不过现实是在中央政府已经多次宣称限迁令违规并要求各地政府废除之后,各地的限迁令依然悄然运行,而厂家对经销商在配件市场已形成利益捆绑,被经销商垄断的售后市场,双标件只是一种幻想。




在中国政府意欲激活平行进口市场后,各厂商甚至联合国内的经销商进行了抵制。


汽车业的发展早已形成一种特定的上下游垄断封闭形式,在各家都普遍存在,只是轻重而已。


而中国市场能否打破这种产业霸权亟需中国自主品牌的成长与冲击。


相比而言,欧美等国国内汽车的售价仍普遍高于中国。这与中国政府对汽车产业的保据有关,也与消费者对特定品牌的执着追求有关。


中国政府在2014年掀起的汽车业垄断大棒一度被贴上了限制外资的标签,并引发世界关注。


事实上相比美欧,中国对于汽车产业尤其是国外品牌态度相对谨慎,美国对大众排气门的穷追猛打,对丰田的天价罚款,也被认为是保护本国汽车产业实施的排外之举。


而德国设立的《大众汽车法》与欧盟长期纠缠更是生动地解释了汽车业是一国工业命门的真义。


汽车业与政治纠缠不清的关系其实是个普遍现象。


不过对于中国执法部门而言,为了避免类似“选择性执法”的指责,应该更加重拳出击,汽车业的垄断不应该一会热一会冷,而应该层层递近,解决中国消费者花着世界上最多的钱却用着最不省心的汽车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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