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 2018-01-05 18:57
用户起诉瓜子二手车和孙红雷,索赔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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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将负有连带责任,工商部门可依据新《广告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罚款。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卖家多卖钱、买家少花钱,”、“成交量遥遥领先”……过去一年,由孙红雷代言的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广告在各个平台被大规模播放。市民傅先生出于对上述广告语以及代言人孙红雷的信任,选择在瓜子二手车出售爱车,却发现,瓜子二手车不仅压价收车,还转手将车辆卖给了线下车商,最终,傅先生看到该车在一个名为“赤峰、XX 二手车行”的微信号上公然倒卖。愤然之下,他决定起诉瓜子二手车及其代言人孙红雷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公开道歉。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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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傅先生介绍,2017年10月,自己想要换辆新车,需将名下一辆2010款标致408汽车出售,由于自己是孙红雷多年粉丝,出于对瓜子二手车“成交量遥遥领先”“无中间商赚差价”等广告语以及代言人孙红雷的信任,傅先生最终选择在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售车。


谁知,闹心事也接踵而来。先是原本标价5万元的车被瓜子二手车客服多次电话说服降到了4.2万元;10月20日,同买家约定看车时,却始终未见买家出现,全程为瓜子二手车的销售一人代办;10月22日,到了当面交车的时间,合同中的“张姓”买家依然全程未露面,相关手续依然由梁姓销售代办。期间,梁姓销售还带走了傅先生的身份证,双方约定10月23日当天过户完成后返还。


结果,傅先生等了足足三周时间,都无法更新购车指标,期间多次联系销售人员,均被以各种理由拖延,个人身份证也迟迟无法取回。11月9日,傅先生经车管所咨询得知,车辆在11月6日刚刚完成过户手续。让他疑惑的是,相关材料显示,自己的爱车实际出售给了“范姓”买家而不是之前的“张姓”买家。


他通过发票信息同该“范姓”买家取得了联系,对方告知,自己就是车商,刚从瓜子二手车工作人员处收车,目前该车已被转手卖往外地,预计再过几天才能有指标更新。


更令他感到愤怒的是,这辆标致408最终在一个名为“赤峰、XX 二手车行”的微信号上出售,甚至连自己的原车牌号都未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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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先生认为,瓜子二手车利用“无中间商赚差价”、“车主多卖钱、买家少花钱”等虚假广告语误导消费者,并借助明星孙红雷代言扩大影响力和可信度,而自己出于对瓜子二手车以及孙红雷的信任而选择了在瓜子平台上买车,最终把车卖给了中间商,损失了自己应得的卖车款。


一气之下,他将瓜子二手车及代言人孙红雷告上法庭,并索赔因卖车差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8000元,并要求瓜子二手车及孙红雷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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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开始,瓜子二手车通过聘请著名演员孙红雷为代言人的方式,在线上线下各个平台投放广告称“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和“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用广告的形式对消费者进行引导。但关于瓜子二手车是否的确没有差价的质疑从来没有停止,社交网络上关于瓜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也屡见不鲜。同时,“成交量遥遥领先”的广告宣传也被质疑为虚假宣传。


此前,人人车曾起诉瓜子二手车“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相关广告语涉嫌虚假宣传及不正常竞争,并索赔1亿元;11月30日,海淀法院正式下发要求瓜子二手车停止虚假广告的诉前禁令裁定,责令其即日起停止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宣传用语。


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将负有连带责任,工商部门可依据新《广告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罚款。


而在孙红雷所代言的瓜子二手车系列广告中,先是“成交量遥遥领先”等广告语被人人车以涉嫌虚假宣传引起的不正当竞争起诉,相关广告语已被法院责令下架;现在“无中间商赚差价”的广告语又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用户起诉,一旦被法院判定属实的话,不仅是瓜子二手车,连其代言人孙红雷恐怕都将面临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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